陜建發(2020)171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行政審批局、韓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行政審批局,中國(陜西)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管委會、西安高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、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、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渭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咸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榆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安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陜西航天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陜西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榆林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陜西西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,各相關企業: 依據住建廳辦公廳《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建辦市函(2020)334號)文件精神,結合我省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深化建筑業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需要,現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我廳合法的建筑業、工程監理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企業資質,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,統一延期至2021.12.31 二、2020.07.01日前,我廳已受理的建筑業、工程監理、工程設計企業資質延續申請,不再進行審批,相關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.12.31 三、我廳將對上述企業資質,實行系統自動延期,待系統有效期更新后,企業可自行獲取打印電子證書。 四、企業按照《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工程企業發生重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況資質審核有關問題通知》(建市(2014)79號)申請辦理重組、合并、公立等事項取得的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,不適用上述規定,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,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。 五、各社區市、韓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縣以及承接我廳委托下放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職能的中國(陜西)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、省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國家新區等單位,對所承接管理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,按照上述要求執行。 六、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,我廳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.07.01至2021.12.30屆滿的建筑業、工程監理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設計企業資質延續申請。
摘自《陜西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》
2020.07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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